四声的运用
因为词是配乐的,词调舒促抑扬,不断变化,如果与四声的长短升降配合得当,就能增强文字表情达意的效果;若不严格区别,字调的变化也就适应不了曲调的变化,有时甚至会妨碍意思的表达。
唐五代时,对词的声调,要求不严。词基本上跟诗一样。宋以后,渐渐注意到三类仄声字的区别。但是,由于过分强调字、调的分辨,有时也会妨碍对思想感情的表达。因此,对于通行词调,只要求分别平仄,只在某些关键之处,才讲究一下仄声中的上去八三声之分别。
四声分辨比较严格而又为多数词人所共守的地方和解决的方法主要有四:词的煞尾处,一字逗词律规定的拗句和借字。
(1)煞尾:万树《词律·发凡》说:“若上去互易,则调不振起,便成损腔。尾句尤为吃紧。如《永遇乐》之‘尚能饭否’,《瑞鹤仙》之‘又成瘦损’,‘尚’、‘又’必仄,‘能’、‘成’必平,‘饭’,‘瘦’必去,‘否’、‘损’必上,如此然后发调。末二字若用平上或平去或去去、上上、上去、皆为不合。”拿《永遇乐》来说,辛弃疾有五首存词,尾句分别是:
这回稳步——去平上去 片云斗暗——去平上去 记余戏语——去平去上
尚能饭否——去平去上 更邀素月——去平去入
前二字均作“去平”,辛弃疾是豪放派代表,于格律上本不特别严格,尚且如此遵守,可见此说确很重要。按乐曲的一般规律,结尾处往往是全曲的高潮所在,因而词的主旨也往往放在尾句,无论引长而歌或戛然而止,都要兼顾音调和词句,务必使之谐调清晰,因此四声的区别就特别被注重了。
(2)一字逗:包括上一下四句式中的领句字,是词的特殊句法,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因此,用哪一声字,要求较严。一经前代名家用定,后世词人便往往奉为圭臬,照填不二。一字逗多用去声字。如:
周邦彦《六丑》“正单衣试酒”,“但蜂媒蝶使”,“渐朦胧暗碧”,“似牵衣待话”,其中“正、但,渐、似”都是去声字。
周邦彦《兰陵王》“又酒趁哀弦”,“愁一箭风快”,“渐别浦萦回”,“念月榭携手”,其中一字逗仅“愁”字不是去声。对比其他词人同调作品,如辛弃疾《兰陵王》“恨之极”(一字逗依次为“被、嗟、甚、便”),刘辰翁《兰陵王》(丙子送春)(一字逗依次为“但、想、正、叹”),便知第二个一字逗不用去声反是正格。
(3)拗句:拗句往往成为定格,成为一种不是近体诗律句的“律句”。这样“律化的拗句”在宋格律派词人的手中,更是不但讲究平仄,而且往往还要求分辨四声。例如:《瑞鹤仙》第三韵为“平平仄平仄”式拗句,其第三字多数均作去声。《齐天乐》下片第一句正格为“平平平仄仄仄”式拗句,句中第四字亦常用去声。
(4)借字:还有一种值得注意的情况,按词调要求,某字应作某声,但作者在某声字中,找不到恰当的字,便用了另一声调的字而注明读作“某声”,很能说明词对四声要求的严格。例如:
庾郎先(去声)自吟愁赋。姜夔《齐天乐》(《阳春白雪》本)
水驿灯昏,又见在曲屏近(平声)底。姜夔《解连环》(《花庵词选》本)
比较常见的是入声作平声和浊上声作去声两种(也有入声作上声,去声,上声作平声的)。这倒是一个简便的方法,否则,口语中已经分辨不清的东西硬要分辨,得字字去查韵书,何等麻烦!何等束缚思想!
中国文化渊源留长,浩如烟海,近几年,我将整理过的一些文史资料性的文章,汇总归类,以方便大家共赏......
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