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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风】宋 朱熹的《朱子家训》

作者:朱熹         发布时间:2015/4/17 10:04:45         人气:5673次

                    宋  朱熹的《朱子家训》

  人物简介:

朱熹(1130年~1200年),字符晦,又曰仲晦,号晦巷,晚称晦翁,又称沧州病叟、云谷老人,南宋著名的理学家、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诗人、闽学派的代表人物,世称朱子,是孔子、孟子以来最杰出的弘扬儒学的大师。

朱熹哲学发展了程颐等人的思想,集理学之大成,建立了客观唯心主义的体系。认为“理”、“气”不相离,但“理在先,气在后”。朱熹晚年受到韩胄排斥,学说被视为“伪学”,遭到禁止。但后来朱熹理学一直成为官方哲学,元代恢复科举后,朱学被定为科场程序;在明清两代被列为儒学正宗。在中国儒学史上,朱熹理学的作用和影响力仅次于孔子。

朱熹作为一代理学名家,著述甚多,主要有《四书章句集注》、《楚辞集注》及门人所辑《朱子大全》、《朱子语录》等。

朱熹的《朱子家训》全文三百余字,精辟阐明了修身治家之道,被尊为千古“治家之经”。朱熹著作众多,《朱子家训》是他关于治家方面的一篇重要著作。全篇精炼地涵盖了个人在家庭和社会中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文句工整对仗,言辞清晰流畅,具有极强的感召力和深厚的人生智慧。流传较广,影响远大。

    原文

君之所贵者,仁也。臣之所贵者,忠也。

父之所贵者,慈也。子之所贵者,孝也。

兄之所贵者,友也。弟之所贵者,恭也。

夫之所贵者,和也。妇之所贵者,柔也。

事师长贵乎礼也,交朋友贵乎信也。

见老者,敬之;见幼者,爱之。

有德者,年虽下于我,我必尊之;

不肖者,年虽高于我,我必远之。

慎勿谈人之短,切莫矜己之长。

仇者以义解之,怨者以直报之,随所遇而安之。

人有小过,含容而忍之;人有大过,以理而谕之。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人有恶,则掩之;人有善,则扬之。

处世无私仇,治家无私法。

勿损人而利己,勿妒贤而嫉能。

勿称忿而报横逆,勿非礼而害物命。

见不义之财勿取,遇合理之事则从。

诗书不可不读,礼义不可不知。

子孙不可不教,童仆不可不恤。

斯文不可不敬,患难不可不扶。

守我之分者,礼也;

听我之命者,天也。

人能如是,天必相之。

此乃日用常行之道,若衣服之于身体,饮食之于口腹,不可一日无也,可不慎哉!

                       录自《紫阳朱氏宗普》


    【译文】

当国君所珍贵的是“仁”,爱护人民。当人臣所珍贵的是“忠”,忠君爱国。

当父亲所珍贵的是“慈”,疼爱子女。当儿子所珍贵的是“孝”,孝顺父母。

当兄长所珍贵的是“友”,爱护弟弟。当弟弟所珍贵的是“恭”,尊敬兄长。

当丈夫所珍贵的是“和”,对妻子和睦。当妻子所珍贵的是“柔”,对丈夫温顺。

侍奉师长要有礼貌,交朋友应当重视信用。

遇见老人要尊敬,遇见小孩要爱护。

有德行的人,即使年纪比我小,我一定尊敬他。

品行不端的人,即使年纪比我大,我一定远离他。

不要随便议论别人的缺点;切莫夸耀自己的长处。

对有仇隙的人,用讲事实摆道理的办法来解除仇隙。

对埋怨自己的人,用坦诚正直的态度来对待他。

不论是得意或顺意或困难逆境,都要平静安详,不动感情。

别人有小过失,要谅解容忍!别人有大错误,要按道理劝导帮助他。

不要因为是细小的好事就不去做,不要因为是细小的坏事就去做。

别人做了坏事,应该帮助他改过,不要宣扬他的恶行。

别人做了好事,应该多加表扬。

待人办事没有私人仇怨,治理家务不要另立私法。

不要做损人利己的事,不要妒忌贤才和嫉视有能力的人。

不要声言忿愤对待蛮不讲理的人,不要违反正当事理而随便伤害人和动物的生命。

不要接受不义的财物,遇到合理的事物要拥护。

不可不勤读诗书,不可不懂得礼义。

子孙一定要教育,童仆一定要怜恤。

一定要尊敬有德行有学识的人,一定要扶助有困难的人。

这些都是做人应该懂得的道理,每个人尽本分去做才符合“礼”的标准。

这样做也就完成天地万物赋予我们的使命,顺乎“天命”的道理法则。